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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需求、用工需求,就业见习政策了解下!

为满足园区入驻企业的招聘和用工需求,园区申报了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入驻企业有相关招聘需求可以联系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啦!什么是就业见习?怎样参加?快来看看吧!

一、就业见习对象与期限。


1.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其中, 2020-2021年将就业见习对象扩大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青年及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协商确定。

二、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就业见习期间,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三、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1.基地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基地注册登记所在区 (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基地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2.对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3.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重复参加见习只可享受一次见习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基地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且毕业后见习基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基地可享受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见习补贴。4.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期未满,给 予基地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人员,见习基地应根据其实际见习时间给予生活补贴,并申领相应见习补贴;实际见习时间不足15天,不予发放见习补贴。

四、就业见习流程。
1.发布岗位经认定的基地根据用人需求,通过“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就业见习或实习实训岗位,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2.岗位对接 有就业见习或实习实训需求人员会登陆“青岛市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完善个人简历后,根据需求查询岗位并投递简历。基地可通过平台对简历进行筛选,也可输入查询条件由系统自动匹配,向学生直接发送就业见习邀请。3.签约备案 基地和见习人员达成意向后,由基地通过平台上传双方签字盖章的《青岛市青年就业见习 (实习实训) 协议书》备案。4.评价与管理 见习或实习实训结束后,双方可通过平台对见习或实习实训情况进行互评。

有招聘见习实习需求的入驻企业,快将就业见习岗位发给园区工作人员吧,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详细咨询,我们将协助您办理就业见习相关事宜。